司法文件之一:最高法、最高检关于办理内幕交易、泄露内幕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

出处:中国法院网    日期:2012/10/18

(法释〔2012〕6号,2011年10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29次会议、2012年2月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72次会议通过)

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
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
公告


    《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内幕交易、泄露内幕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已于2011年10月3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29次会议、2012年2月27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72次会议通过,现予公布,自2012年6月1日起施行。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○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



  为维护证券、期货市场管理秩序,依法惩治证券、期货犯罪,根据刑法有关规定,现就办理内幕交易、泄露内幕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:


  第一条 下列人员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规定的“证券、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”:


  (一)证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人员;


  (二)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八十五条第十二项规定的人员。


  第二条 具有下列行为的人员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规定的“非法获取证券